工作內容
1. 於商店或售票處等場所從事直接收受客戶購物或接受服務之付款並回找零錢,填發收據或自來水費、電費、燃氣費、保險費、報費以及停車場、售票處(亭)、高速公路收費站、娛樂場所、展覽場所等收費或售票工作人員均屬之。操作收銀機之收銀員亦包括在內。
職缺條件
看過此職缺的人也看了...
-
職缺連結
【高麗園】台南新光三越中山店-外場儲備幹部
兩班家有限公司
台南市-中西區
月薪 43,000 至 50,000 元
-
職缺連結
NEW
蛋糕師傅2手
貓茶町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
月薪 28,500 至 3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