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 於商店或售票處等場所從事直接收受客戶購物或接受服務之付款並回找零錢,填發收據或自來水費、電費、燃氣費、保險費、報費以及停車場、售票處(亭)、高速公路收費站、娛樂場所、展覽場所等收費或售票工作人員均屬之。操作收銀機之收銀員亦包括在內。
2. 於專櫃、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3. 在加油站裡,以親切熱誠的態度替駕駛汽車、機車、其他機動車輛之顧客加滿汽油、柴油。
職缺資訊
職缺條件
員工福利
福利說明
◆保險
依勞基法規定
勞退6%提撥
◆衣著福利
1.員工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