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縣-芎林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縣-湖口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縣-橫山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縣-北埔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縣-寶山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縣-峨眉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市-全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新竹市-全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銅鑼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西湖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三義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頭屋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公館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大湖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卓蘭鎮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造橋鄉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通霄鎮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苗栗市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頭份市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元以上
- 苗栗縣-苑裡鎮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本職缺會先由總公司人資部初試,通過後會再就近分配上班店舖** 對便利商店之工作有興趣者,願接受店舖基礎訓練,工作內容為店舖基礎收銀結帳作業、補貨作業、顧客服務、各式器具設備及環境清潔,店長、副店
時薪 183 至 203 元
- 台北市-大安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1.負責公司演藝人員(演員、模特兒、主持人、歌手)的開發及試鏡 2.完成經紀人交辦事項 3.處理經紀部門的行政事務 4.帶藝人通告 ~~~~~~~~~~~~~~~~~~~~~~~~~~~~~~~~~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新北市-林口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工作內容: 1. 於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提供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3.負責擺設商品、清理櫥窗及維持營業地點之整潔及美觀。 工作地點: 華峰門市(新北市林口區文化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桃園市-龜山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工作內容: 1. 於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提供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3.負責擺設商品、清理櫥窗及維持營業地點之整潔及美觀。 工作地點: 千禧門市(桃園市龜山區光峰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新北市-林口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工作內容: 1. 於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提供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3.負責擺設商品、清理櫥窗及維持營業地點之整潔及美觀。 工作地點: 亞昕門市(新北市林口區仁愛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新北市-林口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工作內容: 1. 於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提供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3.負責擺設商品、清理櫥窗及維持營業地點之整潔及美觀。 工作地點: 亞昕門市(新北市林口區仁愛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桃園市-龜山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工作內容: 1. 於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提供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3.負責擺設商品、清理櫥窗及維持營業地點之整潔及美觀。 工作地點: 樂學門市(桃園市龜山區樂善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桃園市-龜山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工作內容: 1. 於賣場或門市裡提供商品介紹及銷售服務。 2. 提供顧客詢問或主動提供諮商建議給顧客。 3.負責擺設商品、清理櫥窗及維持營業地點之整潔及美觀。 工作地點: 樂學門市(桃園市龜山區樂善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屏東縣-潮州鎮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早晚及大夜三班別門市運作及店務執行。 招募職位:正職員/兼職人員/大夜班人員 工作待遇:時薪:183-200元;月薪:27,470-38,000元;依班別不同 面試日期:收到求職履歷表再個別電話邀約
時薪 183 元以上
- 高雄市-左營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早晚及大夜三班別門市運作及店務執行。 招募職位:正職員/兼職人員/大夜班人員 工作待遇:時薪:183-200元;月薪:27,470-38,000元;依班別不同 面試日期:收到求職履歷表再個別電話邀約
時薪 183 至 200 元
- 高雄市-鳳山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早晚及大夜三班別門市運作及店務執行。 招募職位:正職員/兼職人員/大夜班人員 工作待遇:時薪:183-200元;月薪:27,470-38,000元;依班別不同 面試日期:收到求職履歷表再個別電話邀約
時薪 188 元
- 新北市-林口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1. 於商店或售票處等場所從事直接收受客戶購物或接受服務之付款並回找零錢,填發收據或自來水費、電費、燃氣費、保險費、報費以及停車場、售票處(亭)、高速公路收費站、娛樂場所、展覽場所等收費或售票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