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 40,400 至 46,400 元
- 新北市-中和區
- 經歷2年
- 學歷高中職
猴子燒肉熱血招募中! 歡迎對服務有熱情 對燒肉有熱忱的人以及二度就業人士加入這個大家庭!! ◎工作內容◎ 維持店內營運狀況、各項成本控管、人員教育訓練、主管交辦事項、廚房基本控管及運營 ◎排班與工時
月薪 33,800 至 35,800 元
- 屏東縣-屏東市
- 經歷1年
- 學歷高中職
職務說明:有經驗者及熱情者的您 <門市營運管理/人力安排/顧客服務> 1. 進行顧客服務、內外場聯繫、點餐供餐及結帳等工作。 2. 負責值班店內開店工作(早班)及閉店工作(晚班).。 3
月薪 42,000 至 47,000 元
- 新北市-新莊區
- 經歷無
- 學歷國中
薪資 大型店:新雅.學輔 正職夜班:月薪47000元.上班時間:23:00-08:00.月休四天 中型店:美華.英仕.建國.漢西 正職夜班:月薪45000元.上班時間:23:00-08:00.月休
月薪 35,000 至 65,000 元
- 台中市-西屯區
- 經歷5年
- 學歷國中
店務遂行、人員管理,內外運作,並且進行指導與管理,願意接受公司培訓者。 ~儲備幹部須從最基層做起及培訓,願意接受再投遞此職缺~,基層職缺薪資待遇請參閱其他職缺內容。 ~晉升及任用幹部職缺先後順序-從各
月薪 31,000 至 38,000 元
- 新北市-新莊區
- 經歷無
- 學歷高中職
薪資 正職早班:月薪38000元.上班時間:07:00-16:00.月休四天 正職早班:月薪35000元.上班時間:07:00-15:00.月休四天 正職早班:月薪33000元.上班時間:07:0
月薪 40,000 至 45,000 元
- 新北市-新莊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2,000 至 45,000 元
- 台北市-內湖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0,000 至 45,000 元
- 新北市-新莊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0,000 至 45,000 元
- 台北市-大安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0,000 至 45,000 元
- 台北市-信義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0,000 至 45,000 元
- 台北市-信義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0,000 至 45,000 元
- 台北市-大安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8,000 至 53,000 元
- 新北市-新莊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8,000 至 53,000 元
- 台北市-信義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48,000 至 53,000 元
- 台北市-大安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國中
1. 需先在門市訓練 2.需練習訓練新進人員 3.規劃當區的銷售策略 4.建立當店的管理規則 5.學習茶飲師專業能力 6.協助加盟店營運
月薪 33,000 至 38,000 元
- 台中市-東區
- 經歷不拘
- 學歷高中職
我們的這項職務,負責的工作內容有: .預備接受公司訓練成為公司未來職缺幹部或主管。 .從事協助企業負責人及主管人員監督、分配、指導、考核各種
月薪 35,000 至 60,000 元
- 台中市-全區
- 經歷無
- 學歷高中職
1. 參與建造計劃的構想、協助工程預算之編列、排訂施工進程、指揮與監督各項工程相關事宜。 2. 凡不屬砌磚工、混凝土工、或營建木工細類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