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別再答「我沒經驗,但願意學習」!過來人建議改這樣談薪水籌碼更多

by Ching 2023-01-06

文/MH 、責任編輯/Ching


每個上班族的工作歷程,對於公司的期望應該都不一樣。而我覺得「學習」這件事,就是造成「公司對員工的期望」vs.「員工對公司的期待」有落差的原因之一。


在我大學畢業、開始找第一份工作時,首要目標就是想要找一間「有很多東西可以學」的公司。然後經過第二份、第三份,在找到目前的公司之前,公司「能否提供發揮空間」變成第一考量。


會有這樣的改變,一方面是身份變了,一方面是能力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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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面試官「我想學東西」這句話有問題嗎?

我在上一家公司的職稱從 specialist (專員)變成 supervisor(組長),需要管理的人也從實習生變成助理。當我代表公司在面試助理的時候,很多人的應徵理由都說:「我想到貴公司學習更多行銷技巧」。我當時就想:「為什麼公司要『教』你行銷技巧?(或任何技巧)」。


公司與員工之間存在的是供需關係,公司需要人才,所以員工提供勞力與腦力,然後換取到相對應的薪資。但如果用上面那個「學習說」,變成作為員工的我們,既能領到薪水,又能學到東西。能這樣當然很好!但要釐清的是:「教學」到底是公司對於員工的「義務」還是「福利」?


當我身為面試官,碰到應徵者講到想學習的類似語句時,我會反問:「那你平常還會透過哪些管道學習行銷呢?」以及「那你覺得你自己有哪些能力可以貢獻給公司呢?」


就像上面說的,公司與員工之間存在的是供需關係,所以想成為員工,應徵者勢必也得供給一些什麼對吧。


可能有人會說,公司應該要有「永續經營」、「人才培育」的觀念,不該只要求員工的「即戰力」。我也是受薪階級,當然同意這個說法,但以台灣的職場環境來說,目前狀況就是「公司就是需要即戰力」,這篇討論也才因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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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學東西」改成如何表達比較好?

作為一個被面試超過 30 次的苦命勞方,以及面試人也超過 30 次的偏資方角色,我的建議是:不論是新鮮人、跳槽者、轉換跑道者、被挖角者,都不該說自己「想要學東西」,理由就像上面說的,這並不是公司的義務。


「不要這樣說」不代表「不能這樣想」。「講」跟「想」是有落差的!每次找工作,求職者對於未來公司一定會有想像,或多或少會勾勒自己之後在這間公司任職的樣貌,想要學習是很合理的心態,但重點是在於:你想學,誰要教你?


學習有很多種,有人期待公司要有導生制度(mentorship),有人想要公司內訓、有人是教育訓練補助……。但也可以自己從做中學,透過與同事和主管的互動,學到溝通的技巧、做事的方法。


也就是說,不一定真的要別人「教」,才能夠真正「學」到東西。


所以,與其面試起手式就是「我想學東西」,相反地,或許更應該先表明自己有哪些相關技能,足以應用在這個職位上,以及展現出自己「願意學習」的心態與積極度。先展現出自己的價值,讓公司知道「雇用你可以得到什麼」,如此,求職者才有籌碼去談判到更好的薪水,或更好的學習環境。(我想你還喜歡:新鮮人找工作、挑公司,注意事項有哪些?過來人用10指標教你找到合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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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MH。做過公關、數位行銷,2020 年轉職成為產品經理,2021 年跑到新加坡繼續當 PM。


個人Medium:https://m-h.mediu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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