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濫好人說掰掰,職場有態度才能塑造自我品牌

by 518熊班 2019-07-08
來自PhotoAC的acworks的圖片

如果你有看公視推出的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請試著回想,整部片子中最有印象的角色是誰呢?是強硬的職場女超人宋喬安、有夢想的律師王赦,還是隱姓埋名的李大芝?雖然精彩,但這篇文章不探討這部大戲,而是想要藉由這戲中個性鮮明的角色們,探討「個人特色」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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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過,年紀過了20之後,就必須對自己的外貌負責,更準確地說,是必須對自己給人的「印象」負責。而這個印象的組成,則包含了外表、個性、講話方式及處事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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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年的台灣,大家偏好「個性好」、「老好人」或是「溫良恭儉讓」這樣的性格表現,無論男女,只要套上以上標籤,似乎就是值得嫁娶的對象。而在「與惡」一劇中這樣的代表人物就是應思悅了,正如她在分手時說的:「我的個性那麼好,不怕沒有人愛我。」


隨興、個性好固然是擇友的不二選擇,但在職場上,或是試圖建立個人品牌的業務人員而言,卻不見得是最好的選擇。這是因為這樣的個性不容易讓人印象深刻,另外,如果你擔任管理職,給人隨興老好人的印象,管理上也更不容易一點。

因此,比起好人的標籤,建議職場新鮮人試著讓自己更有「態度」一些,無論是對於某些事情的堅持、對於細節的與眾不同或是風格上的獨特性,都比單純個性好這件事更有記憶點。


當然,在獨特之外,對於工作的負責與態度是基本的要求,而這樣的態度與記憶點,會在許多時刻讓你處於「被記得」的狀態,會有更多機會嶄露自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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