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請病假可以扣薪水、扣全勤獎金?3重點讓雇主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by Ching 2024-04-01

請病假的時候,如果雇主想要扣薪、扣全勤獎金是合法的嗎?企業要如何處理才能避免誤觸勞基法法令?另一方面,勞工請病假規則或規定是否需要診斷書作為證明文件?


平常在職場中發燒時,勞工通常會自行請病假休息,然而,有網友表示自己發燒到39.1度,醫生診斷患上類流感必須在家休息3天、不能接觸人群,但請病假時主管竟要她繼續上班,甚至語帶威脅要她自己看著辦,且不批准她的病假單。然而,這名主管的作法恐怕已經觸法…...。 

目錄

圖/Shutterstock

一、員工請病假,雇主可以拒絕嗎?

不行!法令賦予勞工有請病假的權利,這個權利在勞基法§43勞工請假規則§10中分別有提到:「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因此,當員工有依法告知病假事由,雇主就沒有拒絕的權限,否則可能違反法令規定,最高可罰100萬。


勞工請假規則§10後段雖然提到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出證明文件,但實務上多認為這個要求只是確認員工的請假理由是否正當,並不表示員工在沒有提出證明文件前可以拒絕給假(註1)。


另外,在提供證明文件上,雇主也不能要求過於苛刻。小編曾聽聞有公司為了確保員工請病假的真實性,要求員工請病假時一律只能提出公立醫院的診斷證明,或要求到指定醫院就診才能核准病假;然而,勞動部曾表示員工只要提出合法醫療機構(含診所)或醫師開立證明、甚至門診收據,就算是盡到提出相關證明的義務,可以做為請病假的依據(註2)。因此,雇主也不能單方面規定「病假改請特休假」、「要求病假當天就要提供證明」影響員工請病假的權利,而這些規定因違反法令規定,也是無效的喔(註3)!

二、病假天數如何計算?勞工一年最多可請幾天病假?

勞工請假規則§4Ⅰ中有進一步說明,勞工請普通傷病假 (一般俗稱為病假) 的天數上限,如下圖: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勞工請病假規定彙整整理一覽表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勞工請病假規定彙整整理一覽表(圖片來源:518熊班)

在計算員工病假時,有些細節是雇主、人資常混淆的地方,這裡也特別提醒您:

1. 請病假是用「工作日」計算,遇假日不算入病假天數:

員工有連續請病假情形(跨假日),如果請假日數不超過30天,遇到例假日、國定假日等放假日都不應該計入病假天數(註4),意思是病假如果遇到休假日則需要扣除。


🔸 舉例:小花工作固定休週六日,最近因得流感向公司請病假,從2023年7月6日 (四) 至7月10日 (一) 期間請病假,5月12日痊癒後去上班,則小花實際請病假天數應為3天 (扣除週六、日兩天)。

2. 請病假一年上限「固定30天」,並非按到職日天數依比例遞減:

員工有請病假需求,公司不論採曆年或週年制,並不會影響員工請病假天數權益(註5),因此,員工如果是年中或近年底才到職,也不能因其年度上班天數較少而少給假,請您一起來看看下面這則案例。


🔸 舉例:小華9月1日才到職,公司的休假制度採用曆年制 (約定以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計算),剛到職時小華因工作時常加班,引發舊疾而頻請病假,截至12月份底已請了10天假,他想再請假,人資卻告知因為他9月份才到職,病假應該依年度在職天數最多只有10天,若要請只能改請事假,請問人資的說法是否正確?


🔸 答案:錯誤!因勞雇雙方已約定按曆年制來給假,小華在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間最多可請30天未住院病假。

Photo by Kelly Sikkema on Unsplash

三、病假可以扣薪扣全勤嗎?員工請病假、長假休養薪水怎麼算?

勞工請假規則§4Ⅲ有規定病假給薪方式:「病假一年未超過30天,給予半薪;超過30天的部分,就算是無薪的病假。」因此,員工請病假時,雇主在薪資計算上也須留意,避免多扣薪而觸法。


🔸 舉例:

小星在速食店打工,時薪2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某天工作時因腸胃炎請病假4小時,則當天薪資如何計算?


🔸 答案:

正常工作4小時薪資 = 200元*4小時 = 800元

請病假4小時薪資 = (200元*4小時) *1/2 (半薪) = 400元

小星當日薪資 =800+400 = 1,200元


前一段有提到,如果員工請病假未超過30天,遇到休假日應不計入病假天數(即休假日工資照給);然而,今天員工如果一次請病假連續超過30個工作天,則遇到例假日、國定假日就可計入病假天數,也算是無薪病假(註6)。


最後,小編要提醒雇主們,請病假是員工的權利,若員工有依法規定請病假,則雇主就不能拒絕給假。雇主也應在員工到職時就清楚說明請病假的程序及應檢附文件,讓員工有所依循,也是保障雙方的權益義務,當員工請假後未依程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算曠職(註7)。


然而現實狀況中,如果員工真的有身體不適或疾病狀況,小編也建議老闆們應衡量員工的身體狀況、適時給予請假彈性,畢竟員工有好的精神體力狀態,工作也才會有效率呢!(我想你也喜歡:2023/3/20輕症免隔離!勞工確診要怎麼請假?防疫險還能領嗎?一篇看懂



--------------------------------------------------------


註1:請參考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5年勞上易字第18號民事判決

註2:請參考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44223號函

註3:請參考勞委會80年11月23日台勞動二字第30260號函

註4:請參考北市勞檢處有關內政部74年6月12日臺內勞字第323858號函釋說明

註5:請參考勞委會76年9月8日台勞動字第0962號函

註6:請參考勞委會99年8月77日勞動2字第0990131309號函

註7:請參考勞動部104年5月4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74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