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嘆「上班一直被監視!」公司裝監視器、側錄電腦防員工摸魚合法嗎?

by Ching 2022-07-07

「你上班也被監視著嗎?」一名 Dcard 網友在工作版詢問大家,自己上班時趁機台運作中空閒休息,卻被主管一直關切,覺得上班很不自在不曉得該如何是好。下方引來不少網友附和「有監視器是正常,我前公司還有竊聽」、「被監視的感覺真的很沒隱私」、「我遇過公司連電腦螢幕都看,私人對話全被監視」。


由此可見,不少公司會在職場中加裝監視器、監聽器等監控軟體或系統,若是基於營運需要還算合理,但若是為了監控員工不當行為、避免員工偷懶摸魚而加裝監視器、側錄器,甚至監控電子郵件,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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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工作場所裝監視器、監控電子郵件。多數判決結果:「合理」

大公司多會在辦公場所、貨倉等地加裝監視器來保護公司財務及機密文件資料,而對外營業的店家,考量員工安全、避免財務糾紛等理由在店面安裝監視器則更是普遍。長期關注高科技勞動問題的「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祕書長林名哲表示,企業監視員工行為必須具備「明確目的、公開性和公務相關」,也就是說,上述情況下安裝監視器原則上是不違法的!


反之,雇主監控員工的目的或比例不當,則可能會有觸法疑慮!像是為了查看員工是否偷懶而設置,但工作中適度上廁所、休息是員工基本的權利;或在非公務場所例如廁所、休息室、員工宿舍加裝監視器,皆有可能觸犯到員工隱私。


再者,監控員工電子郵件是否可行?根據過去判決,9件中有過半數都認定雇主監控郵件是「合理行為」、不構成隱私侵害(註1);綜合來說,若員工使用公司提供的公務電子郵件,可預期雇主必要時會調閱相關資訊,在使用上應知道不能作為個人使用,也就難對「隱私保護」有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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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監控員工電腦、筆電加裝側錄器。勞動部:未告知恐違反「隱私權」

科技進步加上疫情大流行,使得遠端工作、居家上班變得盛行。但上班族們以為居家上班老闆就管不到你嗎?根據英國《BBC》的報導,在疫後居家辦公的同時,公司對員工監控也越來越嚴重,許多公司使用監控軟體確保員工居家工作效率。

 

而在台灣,老闆若在筆電加裝監視、側錄軟體是否合法呢?勞動部表示「未告知恐違反隱私權!」;換句話說,如果公司已經事先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規定僅供公務使用,則員工應可預見公司有監控或調閱資料的可能,隱私權就難被保障!

 

因此,未做到告知義務雇主可能涉及違法!國內曾有公司為了防止機密資料外洩,「私自」在員工電腦安裝側錄軟體,因為該軟體側錄時無法篩選「公務」或「個人隱私資料」,便將員工平常使用電腦所有資訊都錄下來,例如:將通訊軟體和朋友聊天對話、使用電腦上網過程,因侵害到員工的隱私權而遭提告。最後,該名雇主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監察通訊罪,及《刑法》妨害秘密罪,被判了3個月的有期徒刑(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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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監控員工怎麼做才恰當?勞工又該如何自保?

勞動部提醒,雇主運用科技設備管理員工相對方便,但要先確認以下5點:


1.     有特定目的

2.     符合相關法規要件

3.     先和勞工進行溝通

4.     妥善保存管理資料

5.     不做目的外之利用


即使加裝監視器或側錄軟體也要保護員工的隱私權,避免蒐集到員工個資,必要蒐集時必須告知蒐集目的、資料類別、資料利用範圍,以免違反《個資法》規定,將會有刑民事責任。


勞工朋友則要留意自己的隱私資料是否被蒐集,在公務設備上如公司電腦、筆電、手機都應避免私人用途讓隱私有機會外洩,若發現有個資外洩或隱私被侵害,則可向主管機關申訴,並向雇主提出求償。


另外,根據美國ExpressVPN的研究,有56%的員工對於雇主監視活動感到有壓力和焦慮,也有近5成的人認為監控行為已違反了信任關係。由此看來,雇主若希望透過監看員工一舉一動來防止員工不要偷懶,甚至希望提升工作效率,或許可用其他方式來取代監視器,以免造成反效果,相信這也是勞資雙方都不樂見的!(我想你還喜歡:怕員工當薪水小偷,上廁所要計時?盤點最常見的5種摸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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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請參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6 年勞訴字第 239 號民事判決

註2:請參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07 年訴字第 531 號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