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隱私篇》老闆偷看LINE訊息違法嗎?偷偷罵主管被人截圖通報,我會不會觸犯公然侮辱罪?
每間辦公室的格局配置不盡相同,有些人的座位會在主管或老闆的前面,換句話說,主管們只要一站起來走去上廁所,他們就會看到大家的電腦螢幕聊天訊息......。
其實,只要透過簡單幾項LINE設定,就可以巧妙避免這個尷尬狀況!另外,使用公司電腦的LINE講秘密、講老闆壞話會觸法嗎?下面也告訴你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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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避免別人窺探隱私
✅你知道嗎?電腦版 LINE 訊息可以瞬間上鎖!
為了跟客戶和同事保持溝通便利性,在公司電腦下載了LINE,但偶爾總是會出現親朋好友或是好同事的私訊,這時候如果老闆或主管走近想討論事情,嗨到不行的動態貼圖訊息出現在螢幕上,真的好尷尬!!
除了這一種尷尬之外,還有另外一種狀況是隱私困擾,像是在位置上討論事情的時候,感覺到同事、老闆的眼神鎖定在自己電腦螢幕上的LINE訊息。為了避免「被窺視」的感覺,以下2個小撇步非常值得嘗試!輕鬆避免遇到隱私曝光或尷尬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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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LINE隱私的作法 🔹
1. 關通知:
【設定】>【提醒】>【提醒方式】,
關閉彈出視窗的通知功能,不讓對話內容顯現在螢幕右下角。
2. 鎖緊緊:
離開座位時開啟LINE鎖定功能,輸入密碼才能解鎖畫面。
🔹 LINE鎖定功能快捷鍵 🔹
Windows電腦:CTRL + L
MAC電腦:Command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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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進入鎖定畫面之後,一來不會跳出通知,二來也看不到其他訊息內容。對於暫離座位討論開會、臨時上個廁所等狀況來說,是個非常實用的職場LINE密技!
但前提是必須記得自己登入的密碼,如果你之前常常用QR Code掃碼登入的話,在使用這個功能之前,請先務必牢記自己的LINE登入密碼!
✅上鎖還不夠?在公司電腦登入LINE帳號,務必謹慎
🔺 新聞故事A:老闆違法、員工也違法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某生技公司黃姓負責人在公司電腦安裝側錄軟體「X-fort」,因懷疑陳姓職員涉嫌把公司檔案拷貝帶走,提出控告妨害商業秘密,也把陳女與他人在Skype談話內容,提供給檢方偵辦,因而把非法監控員工的行為曝光,黃姓老闆被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判3月徒刑,而陳姓職員被控妨害商業秘密罪檢方另案起訴。
被傳喚作證的謝姓離職員工說,黃老闆竟將她去日本旅遊,和同事私下在LINE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拿來質疑她,她覺得隱私被侵犯才離職。
以法務實務來看,公司企業在聘用契約中若無提及通訊軟體受監控之事,僅以片面之詞「為確保商業機密不被外洩」而監控員工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此舉可能觸犯刑法第315-1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3條之外,受害員工也可民事求償。
不過,由於訴訟期勞神傷財,因此還是建議各位在職勞工朋友們,如果不是非必要,盡量不要在公司電腦登入私人LINE帳號,如果真的無法避免,那也小心別把公司營運機密不小心說出口,以免後患無窮。

第二招、避免對話被截圖
✅別在群組內開罵主管和老闆,避免刑法公然侮辱
除了要小心隱私之外,也要小心群組對話紀錄被人截圖,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說、不做」。
但如果氣到爆炸,忍不住在LINE上的公司小群組狂罵主管老闆的話,會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還是民事的名譽損害呢?
答案可能是後者。
🔺 新聞故事B:員工無違法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台中一名陳姓員工與同事共5人創了名叫「哈哈」的LINE群組,常在裡面發洩工作不順的情緒,更出現過「老闆好失敗喔」、「草支擺」、「神經病」」這類情緒字眼,群組中有名同事看不下去,就將對話紀錄傳給負責發業績獎金的蔡姓主管看,而蔡姓主管看完滿腔怒火,認為陳女就是在暗指她,憤而提告公然侮辱。
陳女事後承認她的確有傳過這些話,不過她並沒有針對蔡姓主管,僅僅是發洩情緒,並無謾罵任何人,不過檢方仍將她起訴,但法官調查後發現,雖然群組內有5人,其中2人早已離職,真正觀看群組的其實只剩3人(編按:此事件不確定其他2人是否有「已讀」),並不構成「公然」(3人以上)的定義要件,且LINE並沒有句句呼應,許多文字只是當下一時的情緒,也沒指名道姓說出是在罵誰,因此不算公然侮辱,法院判決陳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言論中有指名道姓,屆時是否成立公然侮辱罪就不得而知。因此平時還是盡量避免在小群組裡面發表罵人言語,避免被截圖而被起訴。

✅不真實的職場謾罵言論,可被要求民事求償
如果躲過刑法公然侮辱,那麼不一定能躲過民事求償。讓我們下面看看最後一則新聞故事。
🔺 新聞故事C:員工被民事求償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桃園市某知名高科技公司的周姓主管輾轉蒐集到公司某群組中的對話,包括罵她「瘋婆」、「妖婆」、「把研發經費挪用當出差費」、「根本詐騙集團首腦」、「腦袋裝大便」、「瘋人院跑出來的」、「有打開嗎」、「她好像皇帝身邊的宦官」、「老闆不覺得她瘋了嗎」等語,甚至有人改編歌曲「茉莉花」消遣她,因此對部分人提出損害名譽權告訴並民事求償共115萬元。
雖然私人LINE群組的言論內容是否能依刑法「公然誹謗」起訴有待確認,但如果針對對方的職場表現發布未經證實的謾罵,例如「把研發經費挪用當出差費」等不實言論致使對方名譽受損,影響職涯名聲,已超出可受公評的範疇。
別讓自己成為職場加害者
關於民法的名譽損害,可見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因此此案最後法院判決其中涉案的8人各須賠償2到5萬不等,總計須賠償23萬元。
從以上新聞事件得知,即使是自己開設的多人非公開LINE群組,一旦討論對話流於散播職場上未查證事物的謾罵,即使沒有觸犯刑法公然侮辱,但會面臨民事上的求償。
這些新聞故事告訴我們:和好同事們的職場LINE訊息可得多多注意,一旦被截圖傳給當事人,不但會讓自己成為職場霸凌的加害者,同時也會面臨當事人民事求償,實在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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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來自熊報專題系列:傳LINE前要注意欸!職場必讀3大懶人包
一、LINE 溝通技巧篇
傳訊息被主管已讀不回?LINE溝通禮儀、離職退群組密技大公開
二、LINE 隱私安全篇
老闆偷看LINE訊息違法嗎?偷偷罵主管被人截圖通報,我會不會觸犯公然侮辱罪?
三、LINE職場實用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