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上班別難過!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這樣算不吃虧

by Chloe 2019-12-30

距離2020年,僅剩下不到2天時間,而就勞工權益方面,「元旦」當天除了基本工資會從該日起調升,在大家開心出遊之際,也仍有不少人需要出勤上班。對此,由於「元旦」屬於「國定假日」,雇主到底該如何給予工資呢?身為求職者的你,又有哪些權益要留意呢?

取自 台北 101 購物中心 臉書

今年「元旦」恰逢星期三,雖不比以往有連假排班的複雜,但一般來說,當雇主要求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可分為3種處理方式。

 

第一,如果雇主已事先徵求你的同意,有意願於「國定假日」出勤工作者,依照《勞基法》第39條,雇主應加倍發工資給你。而所謂的「加倍發給」,指的便是假日當天,雇主除了要給你原本的工資以外,工時8小時內均需額外再給1天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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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由於「國定假日」是可以經勞資雙方事先協調後調移的,不過要特別留意的是,主管機關要求需「確定調移日期」,換句話說,就是要在班表或行事曆上註記調移到哪一天,例如:將1月1日與1月3日對調,則1月1日即變成你的工作日,1月3日轉為你的「國定假日」,也就是說,元旦當天出勤則不用給你額外的加班費。但萬一1月3日又需出勤,雇主則仍需按照「國定假日」規定計算加班費。

 

第三,若上述兩者均不適用,你想要將元旦出勤日換成補休假也是可以的。按照《勞基法》第32-1條規定,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後,可從加班費和補休之間二選一。不過,如果選擇補休後,期限內未休完,仍要回到加班當日的計算加班費標準。

取自總統府網站

除此之外,小編也要提醒大家,在元旦當天出勤加班,除了雇主應該給予加班工資或是補休日,一旦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也可開罰2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甚至勞工更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我想你還喜歡:員工請假人力調度不來?簡單2原則讓您搞懂排班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