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官問家庭隱私是否合法?面試被問這些問題你可大膽拒答!

by Ching 2023-02-24

面試官能問求職者家庭背景、懷孕計畫、就醫紀錄嗎?哪些問題算涉及個人隱私可拒答?近期是轉職潮旺季,求職者在面試時除了會被問及專業能力、學經歷、職涯規劃等基本問題,也會被面試官問到其他類型問題,或被要求提供更詳盡的資料。

 

一位網友分享近期應徵某間公司,卻被面試官強迫提供家庭成員資料,而面試官說出的理由更令人感到傻眼!究竟面試官說了什麼?在求職面試過程中雇主問了哪些問題可能涉及就業隱私而違法?《518職場熊報》小編帶你一起來了解。

圖/Shutterstock

面試官問家庭成員資料,理由竟是擔心「員工太常請假照顧父母」

一位網友在 DCARD 分享近期前往面試時,公司要求求職者填寫履歷資料,內容卻包含「家人姓名和職業」,網友認為沒必要填而留空,但正式面試時仍被問要求補上家庭狀況。原 PO 當下反問提供家庭資料原因,沒想到面試官卻回「擔心父母年紀太大,未來可能需要常請假」,更認為原 PO 不寫代表「沒有企圖心」,這理由令其相當無言。

 

貼文一出,許多網友都留言表示十分不認同雇主的做法,認為這樣的公司「進去也不見得好」,或曾遇到公司要求「填寫父母任職公司,還要打去確認是否屬實」,因而直接停止面試走人、還有人表示自己除了家人名字其他資料都寫一半,認為雇主沒有權利知道這些資料。除此之外,也有網友被要求提供身分證、詢問有無男友和生小孩打算等各類透過面試就要身家調查的情形,

網友都認為「公司無權蒐集家庭資料」,希望公司看重求職者「個人能力」

面試被問到隱私資料你會回答嗎?網友多半認為公司沒有權利知道這些家庭背景資料,另一方面認為實際工作的人是自己,和家人無關,因此沒必要提供。也有許多網友選擇面試不填,但表示入職會填,希望公司是因為看中求職者的個人能力、工作經驗和談吐應對而錄取,而非無法選擇的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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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面試官問家庭隱私是否合法?哪些是法律規範的隱私問題求職者可拒答?

除了家庭成員資料,許多面試官若把面試當作「聊天」,而未將面試過程結構化,恐怕就會問了過多不該問的問題,例如求職者的婚姻狀況、是否懷孕、就醫紀錄等都算是「個人隱私」的範圍,也和工作無關,面試官不應任意蒐集這些資料。


有些公司也會在面試時要求應徵者提供身分證、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文件,若只是單純核對身分則無問題,但因文件上也有婚姻狀況、父母姓名、犯罪紀錄等資料,一旦提供相關資料也都會被蒐集,這些屬於就業隱私資料仍需小心蒐集。

 

若有必要蒐集時,也必須說明原因(必要性),先經過求職者同意,並告知蒐集資料與公司經營、應徵職缺的關聯性(合理性)才能合法蒐集,並非請求職者簽了「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同意書」就能免責。

1、哪些面試問題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更嚴重點的是,若詢問問題或蒐集資料會影響「錄取」工作與否,面試官更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中「禁止就業歧視」的規定,違法這項規定可罰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會被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中列舉的就業歧視類型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中列舉的就業歧視類型(圖片來源:518熊班)

2、哪些面試問題涉及就業隱私或個人資料?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雇主在招募員工時不能違反求職者意思,要求其提供和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否則就屬違法。反之,面試官必須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並經過求職者同意,才能要求其提供隱私資料,違反者可罰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就業隱私資料」包含這 3 大類型,在《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有詳細列出:


■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進一步擴大範圍來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也有列舉應受保護的「個人資料」,在蒐集、處理、利用時都要尊重當事人的權益,包含:


■自然人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號碼

■特徵

■指紋

■婚姻

■家庭

■教育

■職業

■病歷

■醫療

■基因

■性生活

■健康檢查

■犯罪前科

■聯絡方式

■財務情況

■社會活動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中「就業隱私資料」規定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個人資料」規定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中「就業隱私資料」規定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個人資料」規定(圖片來源:518熊班)

舉例來說,新人妹應徵餐廳外場服務員,若店長為了解其過去是否有犯罪等不良紀錄,要求其面試時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否則無法錄取,由於應徵外場服務生工作和犯罪紀錄並無關聯,犯罪紀錄也屬於就業隱私,因此餐廳的做法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可處6 - 30 萬罰鍰,即使新人妹同意提供文件,後續餐廳在處理利用上也必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3、面試問題和工作無關、涉及個人隱私,求職者該如何回答?

當求職者時前往面試若被問及和工作無關聯的問題,不妨進一步探問面試官「詢問這些問題和提供資料的理由」,來了解是否有必要性,若覺得面試官的問題不妥或要求不合理,也可禮貌性回應如「不好意思,我認為 XXX 和工作要求較無關,出於隱私考量不便回答,還請見諒」來拒絕回答,這也是保護個人資料和權益的作法。如果面試官違反你的意願強制留下資料,求職者認為侵犯隱私,也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即使你真的很渴望進入公司,願意在面試時配合提供隱私資料,小編仍建議多加思量公司的作法是否合理,或公司制度文化和自己的期待是否相符,並在適度的範圍內提供,以免急於錄取工作提供,但事後感到後悔,或被公司不當使用、個資外流也就來不及了。

結論

公司人資、面試主管在招募面試時會蒐集、詢問求職者許多問題,不論是基於評估求職者是否適合、方便人事管理等各種理由,都應避免問到涉及隱私的問題,因這些問題和個人工作表現並無相關,除了會讓求職者感到不舒服外,更可能涉及違法,進而影響公司對外的形象。

 

在缺工的大環境下,面試時雙方都在互相評估,面試官若能給求職者更彈性地空間、不過度探問隱私,創造一個好的面試體驗,也能讓求職者感受到被尊重,增加到職的意願。(我想你還喜歡:「你還有什麼問題想問?」福利、上下班時間並非不能問!面試官親授提問人資、用人主管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