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報喜訊卻被炒魷魚!您對懷孕員工權益知多少?

by 518熊班 2019-04-18

在苗栗,有名女子應徵上牙醫助理工作,半年後確定懷孕,也主動告訴牙醫師喜訊,未料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用「懷孕可能無法勝任工作」為理由解聘。這名女子向政府單位申訴,最後這件案子被判定為性別歧視〈懷孕歧視〉,牙醫師也因此被罰30萬元。

有些公司會擔心員工懷孕後會因生理、請假等因素影響到工作,而在到職時事先和員工約定懷孕就要離職,或者留職停薪,但這些規定都是無效和違法的。有以上情形,雇主還可能因此可依性平法的規定處30-150萬元罰鍰!

女性員工在懷孕期間,有以下4點權益,還請老闆們留意,以免不小心剝奪了員工權益而觸法受罰喔:

老闆還可以進一步下載勞動部官網提供的「禁止懷孕歧視雇主版檢視表」,檢視公司在友善懷孕員工上是否都有合乎法令規定喔!

參考法令來源:

註1:性平法§15

註2:請假規則§4性平法§21

註3:勞基法§49職安法§30

註4:勞基法§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