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後勞檢開跑!老闆應注意什麼?

by 518熊班 2019-04-03

前陣子在台北有間麵店老闆被勞檢時,因為沒有準備員工的出勤紀錄表而被開罰,雖然老闆主張自己是小店家,不懂法令,且員工只有2位,但訴願仍然被駁回。依勞基法§30Ⅴ規定,老闆應準備員工的出勤紀錄並保存5年,違反規定可處9-45萬元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和負責人姓名

早餐店、飲料店等規模較小的店家,人力較有限,店家老闆不熟悉勞動法,或未注意到法令修正,常因此被申訴受罰,勞動部因此在108年訂定「法遵訪視實施計畫」,針對30人以下小企業進行實地訪視、給予輔導改善建議,協助小企業熟知法令內容並實際落實。

今年的勞檢有新的政策,和往常較不一樣,小編特別整理出勞動部勞檢的三大重點,提醒企業老闆們因應與準備:

一、擴大勞檢規模



∎ 勞動檢查不會事先通知,勞檢員執行職務時企業必須配合、不得拒絕。

∎ 針對高違規(如保全服務/清潔/部分工時勞工等)、高工時(如運輸/金融廣告等)的行業已列專案檢查。

∎ 勞檢時企業須提供基本資料保存資料(出勤紀錄、工資清冊、工作規則、責任制約定書等)和其他必要文件(勞動契約、排班表、 勞資會議紀錄等)。

∎ 過去常見的企業違法情形有「工資低於基本工資、積欠工資/扣薪、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休假規定、未備出勤紀錄等」

(更多詳細資訊可點這裡了解→108年度勞動條件宣導會勞動檢查實務說明簡報)

二、新增法令遵循訪視


∎ 勞動部會事先通知,前往企業訪視並給予改善建議。

∎ 對象以低風險30人以下小企業為主,但申訴案件仍會依程序查核處罰

三、勞檢紀錄做為評核機制獎勵


∎ 勞檢紀錄做為評核機制,將影響企業申請政府各部會的資源、獎勵補助和評鑑換照等。

企業們可以依上面的重點逐一檢視公司是否已適法,期盼老闆們都能夠重視員工的勞動權益,共同讓台灣的就業環境越來越好!

別忘了持續追蹤518職場人蔘,我們將持續發布法令新知,讓您輕鬆了解複雜的法令內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