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面議恐觸法!3重點快速搞懂就服法薪資刊登規定 根據就服法§5Ⅱ(6)規定,徵才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4萬元,必須揭示薪資範圍,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6-30萬元。雇主在徵才時應該把薪資寫出來,且職缺如果每月給薪不到四萬元,應該寫出實際給薪多少,或寫出薪資範圍。以下給企業刊登職缺的3個小提醒:一、企業商家在網路、門市張貼徵人啟事、徵才布條,也要揭示薪資範圍嗎?二、薪資未達四萬要揭示,但哪些薪資項目算經常性薪資?三、薪資如何刊登才合法?可以刊登薪資範圍 企業法令新知 / 2020-08-27 By Ching 人氣 5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