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上路倒數2天,老闆人資要注意的重點(下) 還記得先前我們發佈了有關勞動事件法的重大改變嗎?小編這裡幫老闆、人資們複習前兩集的重點:適用的對象擴大、雇主負擔舉證責任、出勤紀錄推定為加班、雇主給的報酬推定為工資、訴訟期間勞工可要求恢復原職原薪水等重點。今天,要再和您分享最後一個重點與總結提醒,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蔡老闆經營的工廠最近因訂單及原物料供應問題,已積欠員工薪水3個月。員工小星原本認為忍耐一陣..518人力銀行,518,求職,求才 企業法令新知 / 2019-12-27 By Ching 人氣 16,459
勞動事件法上路,雇主責任再加倍!你準備好了嗎?(上) 小妃在餐廳上班,雖然當初談好下班時間是9點,但店長每天都拖到10、11點才讓她下班,也沒有給她加班費。然而,從下個月開始,這間公司可能要注意了,因為勞動事件法將在2020年1月1日實施,一旦小妃跑去提告,向公司要加班費,店家就必須依法提供出勤資料,如果無法提供便會被罰款。因為打官司費時、花費高昂,過去許多勞工被公司壓榨時只能選擇和解或放棄,但在勞動事件法制..518人力銀行,518,求職,求才 企業法令新知 / 2019-12-11 By Ching 人氣 8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