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員工時,從刊登徵才、邀約面試到開始僱用,3個法令基本功就要先留意! 企業店家從招募員工到僱用,需耗費許多時間與心力才能找到一位適合的員工,如果員工做不久,前面所花的力氣恐怕又白費了!而招募新員工時,從刊登徵才、邀約面試、篩選人才直到僱用,老闆、人資們又該注意哪些重點以免違法受罰呢?小編將透過三篇連載故事,連續三週和您分享企業必須知道的法律常識。狀況一:招募員工設這「這些」徵才條件會踩地雷! 狀況二:薪資難道不能面試時再談嗎?狀況三:薪水最低應給員工多少?可 企業法令新知 / 2022-03-31 By Ching 人氣 84,024
你的薪資有合乎行情嗎?年後想轉職,快來免費「薪資查詢平台」 談薪水,究竟該開多少才合理?你的薪資價位又是否高於行情呢?根據現行《就服法》規定,當雇主刊登求才職缺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應依法公開。然而,儘管有這個新法規約束,目前求職者仍面臨薪資市場不夠透明的狀況。因此,小編今天就要來分享2個政府公開的「薪資查詢平台」,幫助你更了解個人的產業「身價」。 新聞時事 / 2022-02-07 By Chloe 人氣 84,710
薪資面議恐觸法!3重點快速搞懂就服法薪資刊登規定 根據就服法§5Ⅱ(6)規定,徵才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4萬元,必須揭示薪資範圍,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6-30萬元。雇主在徵才時應該把薪資寫出來,且職缺如果每月給薪不到四萬元,應該寫出實際給薪多少,或寫出薪資範圍。以下給企業刊登職缺的3個小提醒:一、企業商家在網路、門市張貼徵人啟事、徵才布條,也要揭示薪資範圍嗎?二、薪資未達四萬要揭示,但哪些薪資項目算經常性薪資?三、薪資如何刊登才合法?可以刊登薪資範圍 企業法令新知 / 2020-08-27 By Ching 人氣 65,585
月薪未滿4萬禁寫「薪資面議」!雇主改用薪資範圍規避可行嗎? 薪資「面議」是多少?月薪低於4萬不是禁止寫「薪資面議」嗎?對此,近日台北市勞動局便表示,因最近收到不少民眾陳情,指控徵才訊息薪資不透明,因此也特別發公告提醒企業雇主,若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將可罰30萬元。然而,卻也引發不少網友質疑,如果雇主改用薪資範圍來徵才以迴避罰款,難道無法可管嗎? 新聞時事 / 2020-08-25 By Chloe 人氣 62,521